徐某某 发表于 2012-8-7 22:05:32

1999年综合考试

1999年综合考试
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
1.成文法:   2.法律权利:    3.立法体制: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2. 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
3. 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
1.政权组织形式   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3.公民的人身自由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 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
2. 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
3. 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诉部分(合计3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
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2.控诉职能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
1. 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
2. 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第四部分:民诉部分(合计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
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除权判决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
1. 简述共同诉讼人的特征
2. 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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