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 发表于 2012-8-7 22:13:48

2003年 综合考试(1

民法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除斥期间   2.善意取得   3.债务承担   4.隐私权   5.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意义?
2.简述物权法定原则?
3. 简述预期违约制度?
刑事诉讼法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2.相对自诉案件   3.间接证据   4.辩护   5.侦查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审查起诉和审查公诉的区别。
2.拘留和扣押的区别。
3.简述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必须遵循的规则。
民事诉讼法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2.执行异议   3.证明责任   4.司法协助   5.简易程序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2.反诉的特征是什么?
3.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起诉必须具备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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